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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07-01-29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市委

洪办发[2003]12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许多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在社区不断涌现,许多单位人成为社会人。社区作为城市最基层的工作平台,作用越来越重要。为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切实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按属地管理原则,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建设管理有序、治安良好、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1、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班子。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切实选配好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尤其是社区党组织书记。积极倡导和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与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并尽可能做到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兼职”。要充实社区党建工作力量,在各街道党工委班子中明确一名分管副书记,在各社区增选一名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与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享受同等待遇。

2、切实加强社区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对直管党员的管理。当前,社区党组织要积极接收企业离退休党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党员和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壮大社区直管党员队伍,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工作。二是建立社区居民中的在职党员与社区党组织的联系制度,加强对在职党员的管理。提倡居住在社区的单位党员,主动到社区党组织登记,自觉在八小时之外接受社区党组织的管理与监督。通过登记和发放“居民在职党员和社区党组织联系卡”等办法,组织和动员居民在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党员志愿者”、“党员责任区”等活动。提倡各单位在党员职务提拔、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时,听取社区党组织的意见。三是设立楼栋党小组和党员志愿小组。指定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热心党务工作的党员担任小组长,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活动。四是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积极引导社区居民、社区工作中的群众骨干特别是社区居委会干部向党组织靠拢,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在此基础上,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及时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同志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的其他途径。

3、不断创新社区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推行“一套方法”,即推行“邱娥国工作法”。社区党组织一班人必须带头深入群众,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要建立社区党员登记册、楼栋党员分布图、居民群众意见箱和社区便民服务卡。开展“两项活动”,一是要在社区全体党员中积极开展以“带头遵纪守法,让群众称心;带头维护治安,让群众安心;带头倡导文明,让群众开心;带头美化环境,让群众赏心;带头创业就业,让群众舒心;带头扶贫济困,让群众暖心”为主题的“六带六心”先进性教育活动。二是开展楼栋党小组和党员志愿小组创先争优活动。要通过开展活动,使社区党员自觉争当“八大员”,即:时事形势报告员、党的政策宣传员、治安防范巡逻员、民事纠纷调解员、青少年教育辅导员、社情民意信息员、环境卫生监督员、医疗卫生保健员,真正做到“民思我想、民困我帮、民求我应、民需我做”,切实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宿感和认同感。进行“三类评选”,即在街道、社区两个层面评选辖区单位先进党组织,评选社区先进楼栋党小组和党员志愿小组,评选社区优秀共产党员。搞好“四方延伸”,即社区党建工作向驻区单位延伸,向辖区内各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延伸,向辖区离退休党员延伸,向辖区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和个体户、自由职业者、无业居民延伸。做到“五个结合”,即社区党建工作与搞好社区综治、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和社区环境等相结合,使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到社区工作的方方面面。总之,要通过卓有成效的活动,努力打造南昌“一二三四五,社区看支部”的品牌。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对社区党组织评定星级的途径和办法。

4、积极开展对社区干部的培训。要建立以城区组织部门牵头,综治办、民政局、党校、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分级、分类、分批的办法,每年至少对社区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对新吸收的社区干部,原则上应先培训,后上岗。

二、完善社区居委会运行机制,强化社区自治功能

5、建立健全社区自治机制。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自治的决策监督层,应定期听取审议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作为社区自治的议事协商层,要经常组织驻区单位代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以及有经验的居民代表等进行民主协商,遵循“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共同办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的执行操作层,其根本性质是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对社区中介组织、社区志愿者组织、物业管理组织以及其他社区组织负有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的职责。各社区要建立健全以听证会、评议会、协调会为主要形式的自我管理办法,尽快完善与有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共建公约”和办公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6、构建社区自治服务网络。要结合社区特点,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构建纵横结合、条块联动的社区自治服务网络。合理设置社区服务保障、治保调解、文体教育、环境卫生、人口计生、妇女儿童等委员会,建立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双拥和退休人员等自治服务组织。以100户左右为一个单位,建立居民小组,推选产生居民小组组长和居民代表,并设立楼栋长、单元长等。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完善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提高志愿者组织化程度,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积极壮大治安巡逻、科普教育、文化宣传、家政服务、康复医疗等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

7、进一步理顺社区内外关系。一是理顺社区居委会与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的关系。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是“指导与服务、协调与监督”的关系。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转变工作方式和思想观念,将工作重心放在社区,在履行各自职能为社区服务的同时,要充分尊重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地位,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各项工作,主动接受社区居委会的监督和评议。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协助配合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管理社区有关行政事务,为它们依法行政、落实政府目标管理任务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在社区工作中属政府部门承担的职能由政府部门履行,如确需社区居委会协助的工作,必须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社区居委会相应的委托授权和工作经费,由各区政府统一布置,否则,社区居委会有权拒绝。同时,建立自下而上的评议机制,由社区民主评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二是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单位的关系。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单位是社区自治组织与企业的关系。社区居委会应当支持本社区的物业管理单位,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主动接受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持配合社区居委会做好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提倡社区内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管理委员会负责人通过法定选举程序,兼任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或委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三是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社区中介组织的关系,社区中介组织接受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帮助和监督。社区居委会要积极鼓励、培育社区中介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四是理顺社区居委会与驻社区单位的关系。驻社区单位是社区的组成部分,随着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驻社区单位将把大量的服务性、社会性、公益性事业逐步转移到社区,向社区提供资源和服务,实现资源共享。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和驻社区单位的自治组织。应按照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规划,主动与驻社区单位搞好协调。同时,针对驻社区单位的需求搞好社区服务,为驻社区单位的生产、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共同建设和管理社区。

8、积极发展社区中介组织。要大力培育和鼓励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非正规劳动就业组织,承办各类社区服务,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的需求。鼓励社区中的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和待业青年、在校学生以及一些具有技术专长的人员参与到相关的中介组织内,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要加强对社区中介组织的管理、指导和帮助,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充分调动中介服务组织的积极性,促使其健康发展,发挥作用。

三、加强社区基础建设,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9、加强社区居委会工作力量。由各城区政府根据社区规模大小,合理确定社区专职干部职数。原则上1000户以下的社区,配备5名社区专职干部,每增加500户,增配1名社区专职干部,并按原渠道和标准相应增加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同时,按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补贴社区干部医保费用,市、区财政各承担50%。今后,社区专职干部的补贴应根据需要逐步增加,增加部分所需经费由各区财政统筹解决。

10、落实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及配套设施。一是落实社区办公用房。今年年底前,全市各城区均应负责落实本区所有纯居民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产权属区、街道或社区全体业主。通过达标验收的社区,由市财政奖励2万元,用于加强社区相关建设。单位社区参照执行。二是落实社区服务用房及配套设施。在两年内,各社区均应落实以“二站三机四室五配套”为主的社区服务用房及配套设施,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产权尽可能属区、街道或社区全体业主,如属资源共享性质,应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二站”是指社区服务站、医疗保健站;“三机”是指电话机、微机、彩色电视机;“四室”是指党员活动室、综治工作室、学习阅览室、社会保障服务室;“五配套”是指规章制度、办公桌椅、资料档案、服务指南、社区标识。有条件的社区,可结合实际,不断增加办公和服务用房面积,完善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社区的配套建设,在社区内尤其是社区居委会办公和社区服务较集中的地段,合理规划安排道路和绿化、美化、亮化等配套工程。各街办应根据社区所在地的人文、地理和环境条件,指导社区整合和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形成一品牌或多品牌的特色社区、精品社区。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在老城区,以区政府为主,会同市建委、规划、房管、国土资源等部门,采取留用、清理、置换、购买、新建和从直管公房中调剂等办法落实解决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在新建小区,以市建委、规划、房管、国土资源等部门为主,会同城区政府,按市委、市政府洪发[2002]19号等文件精神抓好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的落实。单位社区在企业改制改组、资产变现时,企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各区政府应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根据企业移交社区人口的比例,按不低于纯居民社区的标准,留足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

11、加快城乡结合部社区建设进程。围绕到2010年把我市建成拥有300万人口、中心城区面积达300平方公里的现代文明花园英雄城市这一目标,大力实施城市化战略。目前,青山湖区、青云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和新建县要结合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镇改街道和村改社区工作,将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纳入城区管理范畴,解决城乡插花矛盾,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12、规范社区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合理使用社区平台。社区是为民服务的统一综合平台,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尊重社区自治地位,根据各自职能,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在社区平台上履行职责。各部门在社区平台上的服务窗口,要服从社区统一安排,实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体现便民利民的原则,做到方便快捷。二是规范平台建设的名称。区、街道、社区的服务机构相对集中的,其名称统一规范如下:区、街道两级的服务机构,统一称“XX区(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服务机构,统一称“XX社区服务中心”。各职能部门可在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内设置站(室、所),在社区服务中心内设置服务窗口。社区办公用房门前统一挂“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两块牌子。

13、建立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信息网络。要借助现代化手段,增加科技含量,逐步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信息网络,推进智能化社区建设。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对社区居民进行教育培训,实现社区教育电教化;建立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社区服务中心,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实现社区服务微机化;逐步利用微机存储信息,掌握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健康状况,为居民及时提供方便周到的低保、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服务和家庭医疗服务,实现社会保障和社区医疗网络化;在新建小区和有条件的居民区的楼院安装电子监控设备,重要社区成员单位与公安自动报警系统联网,实现社区治安电控化。

14、加大工作督查力度。社区建设是一项包含制度创新、社会重构、城区工作格局全面改革等内容于一体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责任重,要将社区建设作为重大工作项目列入各县区、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加强督查。

 与社区工作关联度较大的综治、劳动、计生等部门及市直各有关单位,可结合各自上级业务部门和本意见要求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

 

作者: 市委、市政府
责任编辑: 南昌市社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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