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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召开了全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 2008-03-12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函〔200779号)精神,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35日,青山湖区在区政府七楼常委会议室召开了全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动员会。参加会议的有:区委副书记熊庆华,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周红业,区委常委江勤,区政府副区长吴腊根和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党群副书记、分管民政工作领导、组宣干事、民政所长,进顺村、湖坊村、塘山村、五联村、梁万村、桃湖村、白兰村、货场村、上房村、庙后村、义坊村、石桥村党组织书记。会议由吴腊根副区长主持。

会上,区委副书记熊庆华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清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二是要突出把握农村社区建设的三条原则,即要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要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三是要注重处理农村社区建设的三个关系,即要处理好“两条线”协调发展的关系,要处理好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要处理好社区建设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四是要努力搞好农村社区建设的三个结合,即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要与“五个之家”建设相结合,要与城市社区建设相结合;五是要切实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各项保障,即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组织机构,要加大投入,将农村社区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要求全区各级人员要树立做好农村社区建设的信心,在工作中争先创优。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周红业就搞好农村社区建设讲了四点意见:一是村级组织要加快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职能转变;二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三是要充分利用村党组织星级创建、“五个之家”建设、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的工作成果,有效整合资源,保持工作延续性;四是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区民政局局长卢荣付布置了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明确了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主要任务。

 

作者: 青山湖区民政局
责任编辑: 南昌市社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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