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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地处赣州市西南部,毗邻广东省南雄市,设有11个乡镇、105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29万,其中农业人口19.8万。改革开放以来,我县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日益下降。但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和城市化的推进,由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重组以及征地拆迁等方面的原因,城市失业、下岗人员、失地农民增多,出现了新的贫困群体。据统计,我县现有城市低保对象7966人,年收入低于84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6000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贫困群体的生活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为建立健全对弱势群体的长效帮扶机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社会弱势群体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从而在全县建立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慈善、生产、司法、结对、舆论等九项救助为辅助,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实施城乡“低保工程”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民政、财政等部门任成员的城乡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并在县民政局成立了社会救助中心,各乡镇成立了社会救助所,居委会设立了社会救助站,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在建立和实施城乡救助体系的过程中,既明确了民政部门的管理、协调责任,又明确了财政、卫生、教育、司法等部门的职责,形成了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我县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作为“三道防线”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贫困家庭,分别纳入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了城乡低保的同步运行,并经过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健全了由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运行机制,完善了以动态管理制度、双向申请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资金封闭管理制度、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制度,逐步形成了县、乡镇、村(居)委会三级城乡低保工作网络,全面实现了“五化” 工作管理目标(即:操作规程程序化、管理机构层级化、资金运行封闭化、档案管理信息化、低保对象动态化), 截止目前,全县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有2631户 7966人,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8.5%,月发放资金60.1万多元,月人均补差达75.4元, 2006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721万元,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有1892户6000人,月发放资金15万多元,月人均补差达25.4元,1-4季度发放资金183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
三是完善五保供养制度。目前我县有农村五保户2049人,其中集中供养人数1435人,分散供养人数达614人,目前分散五保户供养标准达1200元/年,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标准达1800元/年,并按季度直接发放到了五保对象手中。为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和敬老院的管理水平,县政府出台了《大余县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实施意见》、《大余县农村敬老院管理细则》,按实施意见和细则,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星级敬老院”的评比活动,通过对敬老院人力资源配置、硬件建设、制度建设、服务管理、庭院经济五个方面的评比,使全县80%的敬老院达到了住房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环境园林化、服务优质化的目标,2004年新城、黄龙敬老院被评为市“四星级”敬老院,池江、青龙、南安敬老院被评为“三星级”敬老院。
四是完善城乡大病救助制度。2004年、2005年我县相继被列为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城市医疗救助工作试点县,以规范管理、完善措施、建章立制为重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低标准起步的原则,完善了城乡贫困对象医疗救助体系。按照“低标准起步,保障重点,确保平稳”的原则,出台了《大余县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大余县城市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今年7月份,结合我县实际及试点工作情况,对城乡大病救助办法、方案进行了修订,出台了《大余县城乡大病救助实施方案》新方案降低了大病对象进入救助的门槛,将救助起付线进行了调整(农村大病救助对象由1500元调整到500元,城市大病救助对象由2000元调整到1000元),提高了救助的封顶线(农村由3000元调整到6000元,城市由6000元调整到8000元),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广大困难弱势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是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我们采取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因患11种大病的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及其他困难群体按照“三审三公榜”的程序进行分类施救:一是开展事前救助。即对因经济困难无力首付住院入院费的城乡特困群众和符合救助范围的大病救助对象凭医院的诊断书及个人申请书可以到救助部门申请1000—2000元的一次性事前医疗救助金。四是实施不同的事后救助标准。对身患按规定可以救助的重大疾病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为6000-8000元不等,实行重症重救、小病小救。三是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除大病救助以外,对农村低保户及农村五保户,每人每年资助10元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帮助他们解决基础医疗问题。1-11月全县发放农村医疗救助 38.5 万元,救助8283 人次(资助合作医疗8100人),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 64.2 万元,救助261 人次,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看病就医难的问题。
五是完善社会救助经费保障机制。为加强对城乡低保金、城乡大病救助金、农村五保供养金等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县出台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县民政部门负责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民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县财政、县民政和各乡镇设立民政经费专户,将所有民政资金统一纳入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农村五保供养金、城乡大病救助金由乡镇实行社会化发放。即资金由财政专户拨至县民政局专户,县民政局根据审核后的人数将所需资金下拨到乡镇民政经费专户,乡镇民政所应在收到资金后第二日将县民政局审核的救助名册提供给受托银行或邮局,由受托银行或邮局划入对象个人账户。城市低保资金实行按月发放,农村低保资金、农村五保供养金、城乡大病救助金则按季发放。对于特殊人员可以上门服务,上门发放民政资金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各类救助资金发放须由民政对象本人在民政资金发放表上签名(盖章)。乡镇每年必须对民政享受对象和发放标准进行张榜布,接受社会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筹集主要通过中央、省、市拨款,县财政配套,社会捐赠等办法解决。县财政根据财政收入和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增长,同步增加对城乡低保金、农村五保供养金、城乡大病救助金等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的预算,逐步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水平。其中城市低保金县每人每月县财政负担16.5元,农村低保金每人每月县财政负担5元,城乡大病救助金县财政负担城乡大病救助总资金的25%,五保供养金县负担10%。
二、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大力实施“温暖工程”
一是丰富社会救助内容。为切实解决城乡低保对象的现实困难,在切实保障其低保收入的前提下,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社会弱势群体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先后出台了《大余县奖励清华、北大以及中国科大少年班和补助贫困大学生工作实施办法》、《城乡困难家庭教育救助实施办法》、《关于完善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与完善城乡困难群众慈善救助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与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结对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减免实施办法》、《关于对农村困难群众开展生产救助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就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与完善舆论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社会救助体系配套文件,为城乡困难群众打造出一个多层次多方位的城市社会救助平台,使城乡低保对象不但可得到生活救助,而且可以享受医疗、法律、教育、慈善、就业等救助,从而在全县建立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今年,对57名城乡低保家庭高考录取生实行了3000元/人的救助,共发放救助款19.1万元。对150户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实行了慈善救助,救助物资折合金额4.5万元.为35户城乡低保家庭提供了法律援助,安排了300多名低保对象到外资企业就业.
二是扩大救助主体参与面。组织和动员各乡镇、各部门、社会团体、社区及企业,从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入手,分类救助,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慈善机构运作”的社会救助大格局。全县设立了“慈善基金、助学基金、大病救助基金”,广泛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大力发行福利彩票。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学生2000多人,给予了适当救济;各乡镇都设立了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居委会也都设立了捐助接收工作点。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县的社会捐助接收服务网络。在此基础上,县慈善会还建立了“慈善救助超市”,为城乡贫困群众提供日常生活用品,发挥了捐赠物品的最大效益。
三、不断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大力实施“造血工程”
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救助的基础上,坚持“既授鱼,更授渔”的原则,不断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大力开展脱贫帮扶工作。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建立与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结对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开展包村扶贫活动,推行了县级领导包乡镇、有关部门包村、党员干部包户的三级帮扶机制,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社会志愿者与城乡贫困家庭建立长期稳定的帮扶对子,因户制宜,为贫困家庭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解决与其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一抓“智力扶贫”。劳动、农业等部门每年定期对城乡低保户进行培训,增加动技能,使其树立信心,增强自立、自强的致富意识。民政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鼓励贫困对象作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二抓资金扶持。对帮扶的困难家庭,每户资助的款物都在500元以上;在救助设施建设上,采取上级资助一部分、政府扶助一部分、福利彩票筹集一部分、社会捐赠一部分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先后投资1000多万元,改扩建敬老院11所,建设面积达4.6万平方米、床位数增加到1400多张,对70%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投资100多万元,建设了县福利院和儿童部,使全县孤残儿童的救助保护有了根本保障。三抓科技扶持。由科技部门牵头,为全县贫困户提供好信息服务、科技咨询服务。四抓政策扶持。贫困户优先低额承包、优先给予减免部分税费等,今年使100多户有脱贫潜能的贫困家庭加快了脱贫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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