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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委、市政府对城市低保工作高度重视,2006年先后两次把城市低保工作纳入到市政府常委会及市委常委会研究主要内容之一,自2006年6月份将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后,11月份,市政府再次下发了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的通知,从11月1日起,将保障线提高到每人每月140元,其中常补对象为每人每月160元。年初,全市城市低保补差水平为月人均发放57元,6月份提高到65元,年底达到了全市月人均发放75元。
保障水平的大幅提升,使得近年来物价上涨等不利因素给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得到了有效的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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