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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南县出台了《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各有关单位对创建和谐村落社区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保障。各部门各单位既要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又要密切配合,并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通力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2007年度全县在15个乡镇新建80个村落社区示范点的基础上,新建5个以上“三星级村落社区”示范点,来推动全县和谐村落社区建设深入开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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