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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通过多方争取,加大投入,规范管理,加强教育,较好地解决了乡镇民政所在机构、编制、经费和工作上存在的实际问题,夯实了民政工作基础,促进了民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被省民政厅授予2006年度全省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
一是机构编制到位。乡镇均设置民政所,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照省厅要求,县政府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人才从事民政工作,基本配齐了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数,每个乡镇均有一名专职从事城乡低保工作的工作 人员。
二是办公设施到位。各乡镇对民政工作高度重视,逐年改善民政办公条件:为民政所安排了固定的办公场所,使用面积均达到了50平方米;制作悬挂了统一规格、统一质材的民政所牌子;足额列支民政办公经费,每年工作经费均在5000元以上,有的乡镇多达150000元;配备了电脑、桌椅、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实行县乡联网,努力打造民政信息化服务平台。
三是队伍建设到位。首先是选好配强民政所长,要求其文化程度较高、政策观念强、肯于吃苦奉献;其次是与乡镇协调好,涉及民政所长的选任和民政干部职工的变动,必须征求县民政局的意见;第三是定期开展民政业务及电脑知识培训,大力提升民政所工作人员的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是内部管理到位。建立并完善了民政所工作职能、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档案管理等制度,且全部上墙,以此规范民政所工作人员的行为。县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切实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定期下乡督查民政经费、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和民政政策在基层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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