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福县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在对农村医疗救助扩面、提标之后,进一步规范了县、乡、村三级办事程序,切实把好四道关。
一是个人申请关。要求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必需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病史材料、正规医疗发票以及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等,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救助资格。
二是调查审核关。首先由村委会派人入户调查申请对象的家庭生活情况、医疗开支情况,情况属实者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后上报至乡镇;乡镇民政所对村委会上报的材料逐项核实,并电话联系医院有关科室,确认就诊就医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民政窗口予以公示;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材料及时复审,合理签署救助意见。
三是名单公示关。乡、村要将县民政局审批结果分别在政务、村务公开栏中及时地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方可下发“救助通知单”至个人。
四是资金拨付关。全县民政资金的拨付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县、乡均设立民政专户,各项民政资金实行专线流通,封闭运行,从而确保了农村医疗救助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