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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以书面协议的方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要求离婚,但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人民法院审理并进行调解或判决的离婚方式。
瑞金市2004年4月1日—2007年3月31日三年整,办理协议离婚登记932对,办理结婚登记11026对。离婚登记占结婚登记的8.0%。下面就谈谈协议离婚登记中碰到的种种离婚现象。
一、离婚现象面面观
离婚有“真离婚”和“假离婚”现象。所谓“真离婚”是指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办理的离婚登记。“假离婚”是指并非夫妻感情破裂,而是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办理的离婚登记。真离婚现象
——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双方难融入。由于婚前交往中,双方尽显优点,收敛缺点,张扬长处,屏蔽短处。婚后在一起时间长了,感觉不到对方的优点和长处,接受不了对方的缺点和短处,日长月久,双方矛盾日益加剧,越看对方越不顺眼,最终感情破裂,走向离婚。这种现象多为30岁以下青年夫妻,结婚后2-5年离婚。
——家庭暴力,不堪忍受。主要是男方脾气暴躁或酒性差劣,常常拿对方当出气筒,动辄打骂,拳脚相加,施以暴力,对方不得不提出离婚。某乡政府干部刘先生和杨女士,学校毕业后,一起在乡政府工作,自由恋爱结婚,男方父母在城区有一幢住宅。在众人眼里,相貌、学识、工作、家庭等都是百中难寻的佳配,然而,婚后男方常常暴打对方,女方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且留下了头痛的后遗症。每次暴打过后,男方总是表示悔改,有时还痛哭下跪,但总是改不了。2005年10月,女方下定决心,抛下仅一岁多的爱子,付给男方2万元现金,作为儿子的抚养费,毅然与男方离婚。
——金钱、地位变了,感情也变了。改革开放,许多人外出打工、经商,有的原来家庭条件差,外出十来年,经历艰辛的打拼,炼就了一身本领,成就了一番事业,赚了一些钱,觅了新欢。他们分割数量不少的财产给女方,并把子女安排女方抚养,男方负责抚养费。女方见难以拴住男人的心,也只好离婚。这种现象为35-45岁农村夫妻居多。
——迫于压力,无奈的选择。由于世俗的偏见,子女的反对,丧偶的老年人,不敢再婚,即便再婚,如果子女坚决反对,离婚是他们无奈的选择。九堡镇的钟大爷58岁,丧妻多年,刘大娘56岁,30多岁就守寡,两人居住一村,相距不远,双方子女常年外出打工,老人在家照看孙儿孙女,双方渐渐地萌发了结为夫妻,老来有个伴,相互有个照应的意思。他们于2004年重阳节前来办理结婚登记,十天不到,他们又来到婚姻登记处,同时,还来了一帮老人的子女,两位老人无奈地提出离婚。
——婚骗,离婚是必定的结局。以结婚、离婚为手段,以骗财为目的,这种现象,主要是女方骗男方。男方收入高生活富裕,女方有几分姿色,婚前婚后,女方讨尽男方欢心,索敛钱财,骗财目的达到,撕破伪装,蓄意制造事端,寻找借口,闹着离婚,强索钱财,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假离婚”现象
离婚后,夫妻双方离婚不离家,依然是夫妻,仍然过着夫妻生活。
——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全部给一方(一般为女方)或子女,另一方承担全部债务,或隐满债务,称无债务。以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为由,双方自愿离婚登记。离婚当事人以为这样就能逃避债务,熟不知,只要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逃避债务只能是黄梁一梦。
——以逃避计划生育管理为目的。离婚后,女方把户口从男方迁出,把离婚证提供给村(居)委会和计生管理部门,那么女方就可以退出计生管理,就不必参加一年四季的环孕检,想超生就超生,不想超生也省去了一年四季环孕检的麻烦。
假离婚现象以上述两种居多,以其它为目的现象也有,如离婚为出家做和尚(削发为尼)、为多分土地、为多得补助金等等。
假离婚夫妻,有的在目的实现后会来复婚登记;有的不来复婚登记,但一直如夫妻过下去;也有的弄假成真,和别人成了夫妻。
本人负责婚姻登记处工作多年,对来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的每一对夫妻,我们都会苦口婆心地好言相劝他们不要离婚,给他们讲清离婚不仅仅是夫妻两人的事,它对家庭的危害、家庭成员的伤害,特别是对小孩的负面影响。劝他们不能只顾自己图快活,应对家庭负起责任。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有错改了就好,夫妻之间应该相互谅解,离婚是解决婚姻问题最消极的方式。
二、发挥社会方方面面的作用,减少离婚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稳定,家庭才能稳定和幸福,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发展。因此发挥社会方方面面的协调作用,减少离婚现象,维护家庭的稳定是关系到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很重要的社会工作。
一是加强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在全社会倡导正确、健康的爱情、婚姻、家庭观,引导夫妻正确处理婚姻家庭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修补感情裂痕。
二是建立完善利用“假离婚”逃避计生管理的防范机制。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要通力协作,调查研究,制定一套完善的利用“假离婚”逃避计生管理的长效防范机制,并在实际操中相互配合,使逃避计生管理者无空可钻。
三是发挥双方亲属的劝解作用。双方亲属在夫妻出现矛盾时,采取正确的方法从中劝解,能及时化解夫妻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四是发挥村(居)委会的调解作用。村(居)委会不能以“清官难断家务事”为由,认为夫妻吵架是小事,不去管管,而是积极主动参与调解夫妻矛盾,解决家庭问题,减少离婚,维护家庭的稳定。
五是发挥婚姻登记机关的最后挽救作用。婚姻登记机关既是执法机关,同时又是服务窗口,在依法行政中,要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婚姻登记员应具有较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较丰富的社会阅历,既要全面掌握婚姻法律法规,又要懂得离婚当事人心理活动和具备娴熟的调解技巧,尽力做好离婚当事人的感情修补,努力挽救每一对要求离婚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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