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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村民自治的一项根本制度,从中办发[1998]9号文件全面推行,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法律确认,再到中办发[2004]17号文件的进一步推动,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渐进发展的过程。笔者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践,感到在健全和完善村务分开民主管理运行机制方面,应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 必须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推动农村长远发展的治本之策一抓,防止和纠正重“硬件”轻“软件”的偏向。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向深层次、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向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迈进。从目前实际情况看,虽然各级普遍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推进力度和工作措施明显加大,但无论在工作指导上还是在工作落实上,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形式轻实数、重硬件轻软件、重有形轻无形象现象。比如,过分强调村务分开栏建设档次和外在形式上的整齐划一,而在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方面下功夫不够;过分看重有关制度是否上墙、资料是否齐全,而对这些制度和工作如何真正落到实处深入探究考查不够;过分依靠召开会议、编发材料布置指导工作,而在深入基层调研究、搞好经常性教育培训等方面用力不够。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给基层工作造成了误导,降低了工作标准和效果。因此,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上要坚持“两手抓”,既要讲究“硬件”的规范,更要追求“软件”的提升,实现“硬件”与“ 软件”的有机统一。首先,必须端正指导思想。要把农民群众认可、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标准,多在完善制度、教育培训等长效机制上用气力,少在装点门面、应付检查等短期行为上想点子,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领导满意与群众满意统一起来,切不可为片面追求政绩而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其次,必须明确主攻方向。要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调动农民积极性创造性的“总开关”和解决农村各类问题的“牛鼻子”来抓,始终把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为村务公开发主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到新农村建设的整个过程,紧密结合农村各项工作抓好落实,使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再次,必须坚持分类指导。要正视地区与地区、村与村之间在经济基础、思想观念、工作进展等方面的差距,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工作重点、工作标准、工作要求上不搞“一刀切”。对那些已经搞了多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地方,不能年复一年只把眼睛盯在村务公开栏和几块制度版面上,必须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全面考查工作成效。
二、 必须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着眼点放在全面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上,防止和纠正重“公开”轻“管理”的偏向。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在操作程度上包含了事前决策喇中监督、事后评议等多个环节,在参与对象上包含了两委统筹、村民参与、上级监督等多股力量,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容易出现漏洞。单纯在公开栏公布办事结果不等于“村务公开”,只让村民知晓村务事项也不等于“民主管理”。在这方面,目前一些地方普遍存在重公开轻管理的问题,在村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等方面下功夫较大,而在组织村民参与村务决策、管理、监督和查睡村干部有关违规问题上缺乏有效的办法和力度。按照中办发[2004]17号文件要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着力点必须在保障农民群众的“四权”上:一是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要不粘深化、拓展、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由单纯的村务、财务公开向延伸,由“我贴你看”的单向公开向双向互动的方向延伸,由事后公开向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的全过程公开的方向延伸,由利用固定公开栏定期张榜公开向发放明白纸、召开听证会和利用有线电视、局域网等现代化手段公开的方向延伸。二是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要明确界定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范围,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实行有广大村民参与的民主决策。要业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办理村级事务,做到决策粗依据,议事有程序,管理有章法,社施有措施,考核有标准,监督有保障。要针对村庄撤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不断增多的实际,在完善村务大事村民公决办法、加强村民代表队伍建设、强化村民代表会议职权等方面积极探索新途径,使村椽决策增强科学性、规范性,最大限度地体现民意。三是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要强化村民参与意识,畅通村民参与渠道,充分发挥他们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做到村民的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办、村民管”。要把村级财务作为村级管理的重点来抓,积极探索村财民理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的作用,用制度保证村民理财小组履行职能,并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建立正确理财的工作机制和监督约机制。四是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要严格落实村委会报告工作、民主评议村干部、村集体财务审计等制度,真正做到赏罚严明。要通过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建立民情联系卡、村民质询日等形式,畅通干群之间的言路,扩大乡、村干部与村民直接对话的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三、 必须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农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权实践活动,防止和纠正重“监管”轻“自治”的偏向。随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各地在积累许多成功经验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在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方面,有的基层党组织和政府部门对村级事务插手、包手电揽过多;在村级决策方面,有些村党支部以加强领导为名,越俎代疱,统揽包括财务在内的村内各项事各国管理权;在村务监督方面,有些乡镇的经管站等部门财务的管理者,有的地方甚至把村委会的公章也收归乡镇政府统一保管,使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功能大大降低;在处理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村干部方面,有的地方不是按法定程序让村民讨论表决,而往往由乡镇党委政府直接给予“诫勉”、“停职”。因此,必须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融入村民自治的整体工作,充分挥村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一方面,要通过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来保障农民群众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建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起着至着重要的作用,首先要端正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认识,注意改进工作方法,不仅要实现“政治上领导,工作上指导,思想上引导”,而且要把切实保障村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积极支持和推动村民自治。另一方面,要通过不断完善和落实村民自治制度来体现农民群众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的主体地位。要适应农村形势的发展,不断探索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新途径,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各项制度。近年来,一些地方探索实行的在村级建立“村务参监委”、“村民说事制度”、民主公开日“等做法,实践中产生了良好效果,为群众广泛参与村务管理活动从组织上、制度上、等距离上创造了条件,保障了群众参与渠道的畅通。再一方面,要通过理顺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来巩固农民群众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乡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摒弃以往那种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手段,尽快实现由管理到服务的转变,不能事无巨细一包到底,更不能与民争权夺利。
四、 必须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一项影响广泛的社会工程齐抓共管,防止和纠正重“分工”轻“协同”的偏向。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涉及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是单纯靠哪一级哪一个部门就能抓好的,必须切实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动员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问题,是各级领导逢会必讲、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然而恰恰在这方面出现了不少需要澄清的误区。其一,成立了领导机构以不等于加强了组织领导。有的地方虽然成了由同级党季、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村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但常年无活动,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组织领导作用。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乡党委、政府要真正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地社会发展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的其他工作一同规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要建立党政府领导责任制,把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情况作为检查检验农村各项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干部考核指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干部作风好转。其二,明确了牵头部门不等于建立了协调机制。虽然关法规文件规定了民政部门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机中协调职能,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也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上做出了示范,但在一些地方无论是成员单位的组成还是牵头部门的确定并不完全一致,难以真正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因此,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关键在于要细化目标、实化任务、硬化措施、强化责务,把各职能陪门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真正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其三,召开了专题会议不等于落实了上级部署。近年来,各地不同程序地存在用会议贯彻议,用文件落实的现象,有的甚至从会议规格到领导讲话层层照沙照搬。由于与当地实际结合不紧,工作针对性不强,上级的决策部署往往停留在会议、文件上,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到基层,成为“半截子工程”。由此可见,会议不在多少,关键在于质量;增强工作有效性,功夫主要在会外。其四,组织了集中检查不等于加大了督导力度。加强督促检查是推动村务公开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当前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走马观花式的检查多,真正沉到基层“解剖麻雀”的少;为筹备会议、查处信访、配合上级调研开展的应急性检查多,根据工作实际主动组织的检查的少,牵头部门枪匹马下去检查的多,协调其它有关方面下去检查的少。因此,提高检查督导的效能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各级村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应加大协调力度,围绕领导是否重视、责任是否明确、制度是否健全、工作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采取明查暗访的办法,组织力理经常深入一线查看实情,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新的机遇和工作着力点。要扩大社会参与机制,积极争取人大、政协等组织的视察和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开创社会珞方力量共同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生动局面。(作者单位:山东省日照市民政局,丁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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