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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过期药品回收:触目惊心的难题

发布时间: 2007-07-24  来源: 新华网广西频道

        在城市里,人们偶然发现久已不用的药物,往往和对待其他废品一样将其丢进垃圾桶;而在农村,一瓶药存放的具体时间已不清楚,往往标签都没有了却还要在危急时派上用场。遍布城乡家庭的大量过期药品令人触目惊心。

非法黑药店危害巨大 邱 炯绘

     过期药品:触目惊心的安全隐患

        1盒24粒装的阿莫灵胶囊,只用了2粒,24粒装头孢拉定胶囊一粒不少,原封未动。“医生开药都是整盒、整瓶地开,吃不了就只能剩下,最后丢掉,”广西东兰县隘洞镇农民韦义华每隔一年都会清理出大约半抽屉过期药品。他告诉记者,农村没有垃圾桶,处理这些过期药品的办法就是直接丢到路边。

        我国《药典》明确规定,一旦过了有效期,药品就成为劣药,不仅意味着药性失效,有些还可能发生霉变。若大剂量地服用,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疗效,还有可能加大药品的毒副作用,服用后会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同时,过期药品还明确被归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重要环境污染源之一。

        药监部门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52.4%的家庭设有家庭小药箱。但是,高达73.6%的家庭却忽视了药品的储存条件,更有至少8成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的习惯,九成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而这一问题在农村则更为严重。

        由于缺乏过期药品回收处理的正规渠道,导致绝大多数农村家庭每年都要随意丢弃大量过期药品;更为触目惊心的是,由于城市家庭过期药品处理目前也没有比较有效的办法,因此出现了回收过期药品的地下药贩子。药监部门长期调查发现,药贩子回收的药品主要有两大流向:一是对收回来的过期药品进行包装再加工后,运往缺医少药的农村或偏远山区;二是将药品重新包装后卖给城乡接合部的一些黑诊所,而黑诊所再高价卖给患者,这其中不少患者是患有慢性病、经济困难且无医保的的农民群众。

作者:
责任编辑: 徐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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