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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县拉网式开展全县城市低保对象季度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07-08-11  来源: 南昌社区网

        717,新建县民政局召开全县民政所长工作会,布置全县城市低保对象季度审核工作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城市低保对象季度核查工作,对全县9331户城市低保家庭进行全面核查。8类人员将清理出低保队伍。

        此次开展核查工作的目的是对已享受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全面准确划分对象类别,对“三无”对象高标准保障,对家庭人口、收入、生活条件发生变化的对象进行变更,清除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使全县低保工作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此次开展的全县城市低保对象低保核查工作,凡是有八种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城市低保待遇:一是3年内购买商品房或私建住房的、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有两套及两套以上住房的;二是家中购买使用摩托车、空调、计算机等非基本生活必需的消费品;三是家中有小汽车或非经营性机动车辆的(不含残疾人代步车);四是入户调查时隐瞒家庭实际情况的,不配合家庭收入调查或弄虚作假的;五是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安排子女在私立学校就读的家庭;六是连续两次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连续两次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和学习的,不按规定去社区居委会签到的;七是因违法犯罪正在服刑的;八是已享受社保的退休人员且生活水平高于低保标准。 

 

作者: 新建民政局
责任编辑: 徐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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