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出台了《南昌市城乡低保工作人员承诺制度》。其中规定:相关工作人员须承诺随时申请,随时受理,不拒收申请人材料;须承诺不积压、不拖延审批申请人材料;对不符合低保救助的居民,须承诺书面答复,不口头答复。相关工作人员不及时受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的;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审批或者拖延审批的;贪污、挪用、扣压或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视情节轻重,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