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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会保障长效机制统筹城乡发展
●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
建立社会保障长效机制,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养老保险参保率的不断提升,成为江西省强化社会保障工作的生动缩影。
10月26日,新余仙女湖区阮家村79岁的被征地农民阮财圣来到当地农信社,把当月的养老金刷上存折后,笑呵呵地查看了好几遍存折上显示的数额。自今年9月拿到政府工作人员送来的这本存折后,解除后顾之忧的阮财圣心情舒畅得很。截至9月30日,全省像阮财圣这样享受养老保险的城乡群众共有462.88万人。
明年养老保险参保率将达到68%
近年来,随着全民创业热潮的兴起以及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迅速推进,江西省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迅速壮大。截至9月底,全省养老保险参保率达64.16%,超出62.5%的年度计划目标。
贯彻落实好十七大精神,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创造条件,成为江西省社会保障工作的主抓手。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为使各地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工作落到实处,江西省将继续坚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进一步健全财政经费激励与稽核约束机制,将中央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资金和省里的激励经费分配与各地扩面征缴的业绩挂钩。2008年,江西省预计养老保险参保率将达到68%,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量达100亿元,增长20.5%。
在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江西省将着眼于提升养老金水平,让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实惠。
继续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
11月2日,记者在南昌市青云谱区社保局采访时了解到,目前该区针对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标准为每月每人2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即将发到每个相关退休职工的手上。数字显示,江西省这项工作将惠及9万名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机制,让社会保障的阳光洒向社会的每个角落,是江西省推进社会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解决农村被征地农民及农民工的养老问题,江西省将南昌、上饶、宜春定为试点地区。今年,省级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加上地方相应的财政配套,按照被征地农民工不同年龄段实行不同类别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原则,探索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截至9月底,全省被征地农民参保达4.27万人,农民工参保人数共28.12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213.5%和93.73%。根据省有关部门拟定的工作目标,预计2008年全省被征地农民参保6万人,并将继续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机制。
背景链接
2003年,江西省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使得城镇养老负担系数提高,医疗费用支出不断增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矛盾突出。另外,城镇个体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农村务农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如何维护好这些群体的合法权益,必须深化改革并进行必要的制度安排。今年初,省政府将社会保障列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大力度促进这方面的工作,确定了养老保障、低保两个方面的10个具体目标,并着手大力推进社会保障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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