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社区网>> 保障类>> 城市低保
 
江西九江:对低保对象实行异地委托管理

发布时间: 2007-12-07  来源: 新华网江西频道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7日电(记者李兴文)日前,江西省九江市民政局规定对低保对象实行异地委托管理:户籍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处的低保对象,可持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收入、工作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低保。

        九江市民政局低保办主任黄子城介绍说,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一些生活困难的居民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和生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这些人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时,需要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入户调查,这样不仅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也难以全面了解困难居民的生活状况。

        为此,九江市民政局出台了低保对象异地委托管理的实施方案。黄子城说,对低保对象实行异地委托管理不仅减少了民政部门调查的工作量,而且便于日常动态管理。

        据悉,截至今年11月底,九江市已将生活困难的8.6万名城镇居民纳入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完)

作者:
责任编辑: 龚艳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