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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五项制度 落实村民“四权”

发布时间: 2008-01-16  来源: 都昌县民政局

推进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村落社区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发展基层民主政治,2007年,都昌县积极创新思维,通过建立村落社区事务通报、社区重要工作征询意见、社区重大事项票决、社区工作询问质询和社区工作民主评议等五项制度,较好地落实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调动了村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推进了村落社区建设可持续发展。

       一、“四权”进社区的由来

        从2003年4月开始,都昌县在全省率先进行了村落社区建设工作试点,截至2007年6月份,已有610个农村自然村落开展了社区建设。几年来,村落社区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地方的社区活动不能坚持下来,徒有形式。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发现其主要原因是少数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坚持民主管理不够,致使一些村民有意见,甚至对志愿者协会工作有猜疑;而部分村民的意见和猜疑又挫伤了志愿者协会一些负责人的积极性。为此,该县创新思维,从落实村民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四权”入手,构建村落社区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运行机制,引导农民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推动了农村社区建设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社区事务通报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

为保障村民对村落社区事务的知情权,我们在社区建立和健全了村落事务通报制度。在村落社区设立社区事务通报栏或广播站等形式,将社区公共事务的办理情况,特别是财务收支等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定期向村民公布。汪墩乡郑家舍社区将村内的重要事务 ,在便于群众观看的社区活动家中心室外开辟社区事务通报栏,同时还通过广播、“明白纸”、民主听证会、召开群众会议等形式将村内的事务进行通报。并做到:社区常规性工作每月15日通报一次,临时性重大事项随时通报。通过实行这一制度,郑家社区村民能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村落情况,为村民参与和支持村落事务铺平道路。该村排水沟、涵管修建几年来一直末实行,原因是多数群众不知情。不愿意投资投劳。今年5月,协会将这些工程的用途和费用在社区事务通报栏内公开,村民心中明白,于是纷纷集资投工投劳,使排水沟和涵管在7天内修建完成,村民非常满意。

       (二)规范社区事务征询意见制度,保障村民的参与权

        要求志愿者协会在讨论、决定本村重要工作前,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汪墩乡彭家村道路坑洼不平,“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多年得不到解决。开展社区建设后,协会顺应村情民意,计划硬化一条长1.2公里的水泥路,志愿者协会成员深入到常任村民代表、部分村民的家里征询意见,还通过电话方式征询外出打工人员的意见,协会对这些意见及时进行疏理,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初步意见,在通报栏内向全体村民告之,在规定期10天内无异议形成正式决议,最后提交村民大会进行票决。通过实行这一项制度,保障了村民的参与权,调动了村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工程在一个月内顺利完成。

        (三)完善社区事务票决制度,保障村民的选择权

        凡涉及社区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来决定,确保村民的选择权。汪墩乡郑家舍社区将扶贫帮困政策资金的分配、本村500元以上资金的调配使用、本村重大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村民集资投劳、土地建房用地以及社区志愿者协会会长、副会长的确定和调整等都进行无计名投票表决,并指定专人组织票决、唱票和统票。票决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人数达应到人数3/4方可投票,赞成票达实到人数2/3,票决事项方能通过。

       (四)推行社区工作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保障村民的监督权  

        村民对村落社区事务办理情况有有疑问的,可以随时提出询问和质询。询问和质询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个别提出。志愿者协会对被询问和质询的事项应在规定时限(10-15天)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对答复结果不满意,村民可以向村“两委”反映,由村“两委”派员处理,如确属需要,应由村“两委”主持召开村民大会或常任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公议。西源乡塘口村落社区村民对社区事务只要有疑问、不满意、不清楚和不懂的问题,随时都可以向志愿者协会提出询问,人在本村的大多口头提出,外出打工的大都用电话和书信的形式提出。志愿者协会对被询问的事项一般在10天内给予口头或书面答复,答复的内容尽可能清楚、明白,让村民满意。

        每年年底,志愿者协会会长,副会长和各工作站站长都要向村民报告一年的工作情况,由村民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民主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的步骤是:首先由社区志愿者协会代表“一会六站”作述职报告,其次根据述职报告,由党小组长或协会顾问牵头,带领常任村民代表对协会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视察和检查;最后根据述职和视察情况进行点评;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责令协会及时整改;对连续两次评为不合格的协会成员进行调整。汪墩乡遇驾山社区自2003年成立以来,每年都对志愿者协会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协会成员予以调整,几年来因不称职被调换的有一位协会副会长和两位工作站站长,保障了村民对社区事务和协会成员的监督权,保证了村落事务管理民主化,深受村民欢迎。

        实践证明,“建五项制度,让四权进社区”的做法,扩大了基层民主,推动了农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健全了农村社区的管理机制,提升了村落社区建设水平,促进了村落社区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都昌县民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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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徐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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