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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都昌县委组织部 ( 通知 )
都组字[2007]22号
中共都昌县委组织部 都昌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关于发展基层民主政治,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县农村村落社区建设,现将《关于发展基层民主政治,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都昌县委组织部 都昌县民政局
2007年7月9日
关于发展基层民主政治
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县农村村落社区建设,着力构建党员带头、“五老”为主、“四权”运行的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工作新模式,有效探索村落社区建设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农村村落社区为平台,以党小组指导下的志愿者协会为载体,以实现村民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四权”为抓手,构建村落社区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好“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怎么办事”和“办什么事”的问题,实现农村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同步发展,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村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
成立以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知识分子、老复员退伍军人为主体,党员、村民志愿参加的“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协会下设“社会互助救助站”、“公益事业服务站”、“卫生环境管理站”、“文体活动联络站”、“民间纠纷调解站”、“经济建设工作站”。志愿者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4名,副会长可兼任工作站站长;志愿者协会可以设立顾问,原则上由本村落村“两委”干部担任;志愿者协会会长原则上与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实行“一肩挑”,如协会会长不是党员,党小组长可由村落里的村支委成员或党员副会长、站长担任;志愿者协会会长、副会长原则上两年一届,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同时选举产生常任村民代表(村落党员应确保当选),“六站”站长由协会会长、副会长以及常任村民代表票决产生。
三、“六站”主要工作内容
1、村落社区社会互助救助站。开展面向村落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贫困人员的扶贫帮困、互助互济和生产生活扶助等服务活动,动员社会和村落社区成员捐款捐物、互帮互助,有条件的地方成立慈善救济基金,帮助困难群众,构建覆盖整个村落社区互助保障网络,在村民中形成浓厚的互助风气。加强农村社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
2、村落社区公益事业服务站。积极开展村落公益事业服务,动员群众建设和维护村落道路、桥梁、水利、广播、电视、通讯,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行路、饮水、用电、物资供应、垃圾处理难等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兴办托老所、幼儿园、村民夜校,并保护好公共财产。管理群众集体所有的塘堰、山林、公共活动场所等。引导农民搞好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建设住宅。
3、村落社区卫生环境管理站。搞好村落社区卫生,教育培养村民讲卫生、讲整洁的良好卫生习惯;协助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加强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不断改善村民的卫生条件;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搞好农村环境整治和村庄净化绿化,建设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引导农民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改变治理农村脏、乱、差的落后面貌。探索建立农村社区环境养护机制,引导社区成员共同爱护、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4、村落社区文体活动联络站。开展文化广播、体育健身等设施进社区活动,开辟科普长廊、图书阅览室,打造方便群众读书、阅报、健身和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普及农村法律常识,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并把建设和谐社区与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利用乡土教材发展农村社区教育,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新型人际关系,邻里关系。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村民特别是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培育良好的社会公益、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村落社区民间纠纷调解站。倡导村民讲文明、讲礼貌,做到尊老爱幼、邻里和睦、互谦互让、互敬互爱;制止打架斗殴、封建迷信、非法宗教、赌博、偷窃等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群众矛盾,消除治安隐患,做到小事调解不出村;积极协助村级组织做好治安联防,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减少刑事案件,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6、村落社区经济建设工作站。把服务农村经济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应放在农村社区建设首位。积极培育农村社区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引导和支持社区发展农副产品销售、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生产生活互助服务等合作组织,推动农产品协会等中介组织的发展,为农民参与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服务。组织村民宣传科学技术,倡导村民推广普及新技术,开展村民科学技术培训,科学技术讲座,在村民中营造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靠科学致富的氛围,帮助村民搜集科技致富新信息。
四、社区民主管理运行机制
围绕实现党员和村民对村落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建立村落社区事务通报、重要事务征询意见、重大事项票决、社区工作询问质询以及年终评议五项工作制度。
1、建立村落社区事务通报制度
明确一名社区志愿者协会副会长具体负责通报工作。
通报内容:(1)上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各项涉农惠农政策;(2)社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3)村规民约的修订;(4)对村民大会或常任村民代表会议重大事项票决决议的执行、落实和进展情况;(5)社区“六站”重要工作开展或进展情况,如社区低保发放、弱势群体救助、环境卫生评比、基础设施建设等;(6)村落财务管理、使用情况;(7)党务工作情况,如党小组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党员在社区“一会六站”上岗履责情况等;(8)其它需要通报的事项。
通报时间:社区常规性工作每季度或每月通报一次;临时性重大事项随时通报。
通报方式:在室外开辟村落社区事务通报栏,对需要通报的事项进行通报,临时性重大事项要采取广播或召开相关会议等形式随时进行通报,根据需要也可实行通报栏、广播、会议同步通报。
2、建立村落社区重要工作征询意见制度
社区志愿者协会在讨论、决定本村重要工作以及提交村民大会或常任村民代表会议票决的重大事项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明确一名社区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负责征询意见工作。
征询对象:(1)部分村民;(2)常任村民代表;(3)本村外出务工的党员和部分村民;(4)本村在外工作的人员;(5)重大事项,应征询村“两委”意见。
征询方式:(1)召开常任村民代表会议征询意见和建议;(2)由志愿者协会会长、副会长协同其他协会成员深入到村民家里征询意见和建议;(3)对外出务工的党员、村民以及本村在外工作的人员应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征询意见和建议;(4)征询意见必须当场记载,及时梳理。
征询结果的运用:召开社区志愿者协会工作会议,对梳理出来的意见建议进行集中讨论,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初步意见,不需要村民大会或常任村民代表会议票决的事项,应在通报栏内通报,在规定时限内无异议方可形成正式决议,并再次在通报栏内向全体村民告知。需要村民大会或常任村民代表会议票决通过的重大事项,志愿者协会提交村民大会或常任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票决。
3、建立村落社区重大事项票决制度
重大事项票决由志愿者协会会长负责,如调整和确定志愿者协会会长、副会长,则由协会顾问或不是会长的党小组长负责。
需票决的重大事项:(1)扶贫帮困政策资金的分配,如低保对象的确定、特困党员走访慰问金的发放等;(2)本村5000元以上资金的调配使用;(3)本村重大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4)村民集资投劳;(5)土地进出和建房用地;(6)社区志愿者协会会长、副会长的确定和调整;(7)其它需要票决的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常任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票决前要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并设计专用票面,写明票决事项,票决时指定专人进行分票、唱票和统票。
票决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到人数达应到人数四分之三方可投票,赞成票达实到人数三分之二,票决事项方能通过。
票决过程和结果要在通报栏内进行通报。
4、建立村落社区工作询问和质询制度
村民有权对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及其成员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和质询。
询问和质询由党小组长负责,如党小组长是会长,则由协会顾问负责。
询问和质询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个别提出或在有关会议上提出。口头提出要有专人进行文字记载,书面提出要有存档。
社区志愿者协会对被询问和质询的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对答复结果不满意,村民可以向村“两委”反映,由村“两委”派员处理,如确属需要,应由村“两委”主持召开村民大会或常任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公议。
处理或公文结果一般应在通报栏内进行公开。
5、建立村落社区工作定期评议制度
每年必须召开1次以上民主评议大会,对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一年来的工作进行集中评议。
评议由党小组长负责,如党小组长是会长,则由协会顾问负责。
评议步骤:(1)由社区志愿者协会代表“一会六站”作述职报告;(2)根据述职情况,由党小组长或协会顾问牵头,带领常任村民代表对协会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视察和检查;(3)根据述职和视察情况进行点评,并做好会议记录,便于存查。
对评议情况及时进行梳理,并在通报栏内向全体村民通告。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深化认识。落实社区村民“四权”,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实现农村社区“民主管理”,是构建农村村落社区长效机制的必由之路,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深刻领会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和开展试点工作,选择村民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特别是有产业支撑的村落或已开展社区建设的村落先行试点。试点过程中,要根据实际,采取差额、等额选举或全额定向推荐等方式,选好配强社区协会会长、副会长和常任村民代表;要因地制宜,组织村民对与“四权”相对应的“五项制度”进行反复讨论、酝酿、修改、补充和完善,确保“五项制度”与本村实际情况相符合、相适应。
2、坚持原则,典型示范。开展村落社区“四权”试点工作,要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原则,不断积累实践经验;要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原则,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的事情做起,从办得到、看得见的事情做起,有计划、有步骤、有侧重地运行“五项制度”,让村民在具体事例中经受教育、有所感悟;要坚持社区为主、多方整合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村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开展“住在社区,建设社区”活动,并有效整合部门力量,调动社会力量,用活政策资源,实行多方倾斜,构建同进共建机制,培育独具特色、功能各异的新型农村社区,通过典型示范引路,整体推进村落社区建设工作水平。
3、以人为本,共同参与。落实村落社区村民“四权”,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营造村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培养村民的公民意识和参与意识。试点工作中,要通过“四权”运行,使村民在社区事务中的主人翁地位得到确立,不断强化村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热情,真正实现村落社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杜绝走过场,确保村民“四权”在社区中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主题词:村落社区建设 试点工作方案 通知
中共都昌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7年7月9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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