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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山湖区委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08-02-19  来源: 江西社区网

 

中共青山湖区委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发〔2007〕22号

(2007年12月25日)

        为扎实推进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各项工作,尽快在我区打造出一批精品示范农村社区,按照国家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函[2007]79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为目的,以提高服务水平,方便居民群众,提高基层群众自治水平为主线,坚持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城乡并举的原则,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真正把我区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开始到2008年6月进行试点,力争建成8-10个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治安状况良好、生活环境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农村社区。在此基础上,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争取用二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有青山湖区特色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三、主要任务

        围绕实现上述工作目标,按照“一个改制、三个突出、五项推进”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个改制:就是坚持农村社区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逐步将村民委员会改制为社区村民委员会,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法实施“三改一化”,即改革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村庄改社区、村委会改居委会,逐步推进城市化。

        三个突出:一是突出抓好服务设施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区、乡(镇)、村三级社区服务设施。青山湖区城乡社区服务中心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体设置,合署办公;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建设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各农村社区根据集体经济规模建设确定社区服务中心面积,经济发达的村,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1600平方米;经济中等的村,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经济较薄弱的村,社区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村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位置应在中心居民点或靠近中心居民点,交通便捷,方便群众。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也应根据村民的需求,设置相应的服务场所。与此同时,要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功能,社区警务室、社区村民学校、社区卫生诊所、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微机档案室,室内(外)文体活动场所、村务公开栏、宣传栏、阅报栏、区域示意图等设施必须一应俱全;二是突出抓好信息化系统建设。要用一至二年左右的时间,依托青山湖区政务网,建成青山湖区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区、乡(镇)、村三级联网,通过网站将国家政策、办事指南、就业服务、健康咨询、市场信息等栏目在网上公布,同时将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信息、村民需求信息在网上公布,力争通过网络,形成政府与群众之间、各行业与群众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互动;三是突出抓好农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尝试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建设。各农村社区要组建一支关心本村建设、乐于奉献的农村社区志愿者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动员有志于家乡建设的人们,尤其是共产党员、老模范、退休干部、致富能手、外出务工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社区建设中来,鼓励他们捐资办社区公益事业,为建设家乡、造福乡梓作出贡献。同时,各村应从本村实际出发,从村两委现有干部或村后备干部、优秀回乡大学生中,选择少数有专业技能和特长的人,培训成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在村两委的领导下,专门从事社区的相关工作。形成村两委干部、专职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相结合的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推动社区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发展。

        五项推进:一是推进村级环境整治。积极借鉴城市物业管理经验,成立农村社区保洁队伍,形成“户集、村收、乡运”的垃圾清运机制,引导广大农民自觉树立卫生保洁和环境保护意识,净化、绿化、美化农村社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二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形成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教育补助、司法援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帮扶为补充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三是推进农村平安社区建设。加强农村社区警务室建设,完善农村居民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群众矛盾,消除治安隐患,维护农村稳定;四是推进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整合农村文化资源,在文化活动室、室外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等活动,丰富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村民情操;五是推进农村社区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村民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发挥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作用,保障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正常开展活动,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运用“一事一议”等民主决策机制,发动村民参与农村社区事务管理和公益事业建设。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2月1日—12月20日)。一是召开全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动员会,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下发《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农村社区建设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等有关文件,明确具体目标任务;二是各乡镇、昌东工业区根据区发有关文件,上报试点农村社区(乡镇各选2个,昌东选1个),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意见,报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2、试点阶段(2007年12月21日——2008年6月30日)。各试点农村社区根据区、乡镇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及建设标准,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要遵循“社区为主、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原则,按照“依靠群众、因地制宜、查漏补缺、严格标准、有序推进、按期完成”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各试点社区要列出详细的硬件、软件建设项目和实施进度表,明确责任到人,具体措施到位,切实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3、全面推进阶段(2008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基本形成有青山湖区特色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4、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7月1日---2010年7月31日)。区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党政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和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城乡社区建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卢荣付同志兼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胡六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昌东工业区和各建制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为搞好服务,在区民政局下设城乡社区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3至5人,承担全区城市和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服务工作。

        2、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建立以乡(镇)村投入为主,区财政投入为辅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财力投入机制。区财政设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基金,用于全区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和扶持奖励模范社区。各乡镇人民政府、昌东工业区管委会要把农村社区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支专门的财政预算,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的投入。各行政村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要多方筹集资金,用以培育发展农村社区建设志愿者协会和资助社区公益性事业。其它支农经费也应尽可能地与农村社区建设对接,形成部门齐抓共建的合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搭建好平台。

        3、积极整合资源,实行“三个结合”。一是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时,要贯彻“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风文明”二十字要求,工作目标统筹制订、安排统筹部署,资源共享、协调配合、整体推进。要通过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型、农民向市民转型,加速实现我区新农村建设目标;二是要与“五个之家”建设相结合。“五个之家”建设集中体现了便民、利民、为民思想,农村社区建设要充分吸收“五个之家”建设的成功作法,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让社区志愿者队伍管理好、服务好、活动好“党员之家”、“便民之家”、“妇女健康之家”、“老年活动之家”、“留守儿童之家”,使“五个之家”作用落到实处;三是要与城市社区建设相结合。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手拉手”互动活动,通过城乡社区居民群众相互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等一系列交流与合作,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新局面。

        4、不断总结创新,巩固和发展农村社区建设成果。各乡镇、昌东工业区在工作中要不断总结和创新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丰富和完善农村社区工作模式,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引导,大力推广成功的经验,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探索新理论,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地开展。

       附:1、农村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农村社区建设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中共青山湖区委

青山湖区人民政府

2007年12月25日

        主题词:民政工作          农村社区         意见                                      

        中共青山湖区委办公室                                                  2007年12月25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一

青山湖区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工 作 职 责

        (一)区委组织部负责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和农村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在农村社区建设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负责指导“文明社区”创建工作。

        (三)区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社区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推进农村社区平安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社区警务室建设,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提高安全防范控制能力。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搞好对出租房屋的监管,做好报警求助工作,打击违法犯罪,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五)区民政局负责农村社区建设的牵头协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指导、监督、检查、评比和表彰工作指导农村社区自治组织的制度建设;组织指导农村社区服务和农村社区共驻共建工作。

        (六)区财政局负责设立区农村社区建设专项基金,并对所拨付的经费进行必要的跟踪检查,督促落实专款专用。

        (七)区农业局负责农业生产发展、产品结构调整、多种经营等农业生产服务工作。指导落实农业资源优化配置和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负责实施对农村人才的培训,提供农业科学实用技术资料。负责农户沼气工程的实施,节约能源,净化环境。

        (八)区教体局负责全面发展农村社区教育,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教育培训体系。协助配合乡镇开展村民思想品德、文化艺术、科普、法制、国防等方面的教育,会同劳动部门组织职业培训,开展对中小学校外教育和老年教育,提高适龄儿童入托入园率。指导农村社区全面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九)区卫生局负责搞好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指导督促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六位一体(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咨询)的要求做好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慢性病诊治和康复工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十)区文化广播旅游局负责指导农村社区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娱乐活动。要按农村社区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建立相适应的文化活动场所。指导农村社区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队伍,并对骨干成员进行辅导培训,提高村民文化素质。

        (十一)区城建交通局负责全区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相关政策的制定,为村庄及农民住房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制定提供优惠服务。

        (十二)区市容局负责全区农村社区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农村社区建立环境清扫长效机制。

        (十三)区司法局:负责组织指导农村社区内的普法、民事调解和对有关人员的帮教工作。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加强农村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开展法律宣传,搞好纠纷调解,化解矛盾,建设秩序好、发案少的民主法制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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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徐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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