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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南县在渡江镇莲塘村、桃江乡窑头村开展在新农村建设中探索创建村民自治新机制试点工作,该试点的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按照“理顺、规范、提升、结合”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进一步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主题,通过积极探索创建在党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新机制,以此为载体和抓手,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建,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大事有人议,实事有人为,发展有人带”的生动局面,把农村逐步建设成为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主要是抓好以“理顺好的,规范乱的,提升差的,结合新的”为目的的村民自治新机制。整个试点工作是以理顺村民代表与村落社区理事会成员的关系,完善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制度;全面落实村民自治“四个民主”,理顺村务、财务的主要内容,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因地制宜地建设“一组二会三中心”制度,构建新型村落社区管理长效机制;围绕促进农村人口的全面发展,创建学习型农村,学习型村落;创建新农村党组织设置模式;认真实施培养能人工程,发挥能人尤其是党员能人的带头带领作用;建立激励的新机制,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村民自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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