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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3·15提醒:邮购商品谨防五大陷阱

发布时间: 2008-03-06  来源: 南昌新闻网

         □ 记者 杨赟

        【案例】上饶市消协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投诉,称其邮购某品牌手机,经销商承诺货到后再付款,邮递员为李女士送来了手机,李女士将1680元现金交付邮递员且签完字后,当着邮递员的面拆封,发现手机颜色及品牌与所订购的完全不相符,当即与北京的经销商联系,经销商表示,货发错了,他们将重新发货。货到后再由李女士将原款手机寄回该经销商。此后李女士再无法与该经销商联系。经上饶市消协查证,手机外壳无品名,初步判断,该款手机可能为翻新贴牌手机,且盗用了进网许可证标志。在河北省廊坊市消协的积极努力协调下,廊坊市邮政速递局配合两地消协为消费者李女士追回了1680元货款,另承担了100元的通讯、邮寄等费用。

        【消协分析】省消协在对类似案例进行分析后认为,邮购商品存在五大陷阱:

        1. 实物和广告宣传不符。邮购商品的消费者多是受电视购物宣传的影响,价格优惠、功能多、功能强大是其诱导消费者的手段。

        2.借节日、奥运之名与其他商品捆绑销售,而捆绑销售的商品多是普通商品,价值与所宣传的严重不符。

        3.到货后的商品与所购商品完全不同,功能、价格更是相差甚远,而“发错货”是经销商的借口之一。

        4.有些商品被经销商故意隐瞒适用人群,如某些保健产品对老年人不起作用等等。

        5. 销售者不留公司详细地址,只留电话和邮箱号码,当消费者知道上当后,电话号码被屏蔽,地址无法找寻。

        因此邮购商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问题:1. 邮购商品很难保证质量。2. 邮购商品无书面合同和发票等消费凭证,很难享受到“三包”服务。3. 因为距离远,增加了维权成本和维权难度。4. 经销商客服电话如同虚设。5.消费者在看到货后付款,而邮政代收货款业务是必须签字付款后才让你开包看物,一旦拿到货物,想拒收、退换都比较困难。

        【消协提醒】消费者应理性消费,不要贪图便宜、盲目追求新功能。购买商品时要考虑周全、不要冲动,更不要轻信经销商口头承诺及忽略一些重要的事项。消费者遇到邮购纠纷时,应尽量保存好相关凭证,向消协或工商行政部门投诉、申诉。

        省消协还建议:邮政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投诉解决制度及规定;经销商销售商品时应附带有关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以及“三包”凭证、购物凭证等,应将广告宣传的内容如实写在说明书中,并且留下公司名称、地址、固定电话、营业资格等相关信息等等;工商部门应针对该类经销商建立诚信评价制度,对不诚信的经销商应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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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徐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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