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社区网>> 保障类>> 村民自治
 
龙南县实行“五事制度”提高村干部工作效能

发布时间: 2008-06-30  来源:

        龙南县在创新村民自治新机制工作中注重从抓“村官”日常工作入手,建立干部问事、群众说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的“五事制度”, 进一步改进村委会的工作方式和方法,逐步提高了村级组织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效能。

        一是在干部问事制度方面,要求乡、村干部要利用深入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和驻村工作等机会,通过定期定点定户联系、结对帮扶、个别走访谈心、座谈征询等方式,及时了解困难群体的急事难事,及时掌握民情民意、把握群众的思想动态,为基层组织正确决策,落实民生工作提供依据。

        二是在群众说事制度方面,规定凡有困难、有想法、有矛盾、有好的建议的群众都可以到村委会来说事,向村委会干部倾诉,由村委会的值班干部接待处理,明确要求不得推诿扯皮。

        三是在集中议事制度方面,指导各村建立党员议事会和村民代表议事会,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疑难问题,及时提交议事会集体讨论,让矛盾及时得到化解,并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在村落社区就能得到解决,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四是在及时办事制度方面,要求乡、村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办理的事情,及时协调解决或给予明确答复,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服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并及时向上级或主管领导汇报,尽量给予圆满解决。

        五是在定期评事制度方面,规定各村坚持每季度集中一天时间,组织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对乡、村干部的问事、议事、办事情况和办事效率进行民主评议。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不到90%的,责成其限时限期整改,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作者: 曾岗鸣
责任编辑: 徐建红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