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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中专毕业生专业资格认定有新规

发布时间: 2008-07-09  来源: 今视网-经济晚报

       记者今天从江西省人事部门获悉,省人事厅日前就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的有关事项下发通知提出新的规定。

        《通知》提出,考核认定的范围,包括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其他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级别。具体学历、资历要求如下:大专、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申请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中专毕业后,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或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个月,可申请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个月,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卢国平 李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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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徐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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