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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闻网讯 我市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农村医疗救助范围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把农民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并提高补助标准。我市新农合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40元增加到80元,增加部分由中央和地方各负担20元,地方负担部分全部由省财政承担。在省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新增安排101万元,使其总量达到687万元,县(区)财政新增安排101万元。
同时,将新增农村低保对象和符合政策条件的群众全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范围。从2008年起,在省财政增加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新增安排159万元,县(区)财政新增安排159万元,扩大农村医疗救助范围。此外,还将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008年,预计全市参保对象增加91万人,市财政总量安排1974万元,县(区)财政新增安排2826万元。(洪财 记者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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