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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记者在辽宁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获悉,省交管局新推出八项便民措施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这八项便民措施涉及到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以及交通事故处理等两个方面,2009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
新规1
车管所实行“一窗式”服务
从7月1日开始,辽宁省所有地市车辆管理所将全部实行“一窗式”综合服务,所有业务受理窗口均可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群众不必再区分车管或驾管业务大厅,每个窗口均可受理所有业务,其他流程将进行内部流转,减少群众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往返各个窗口的次数。此项业务8月1日起也将在全省所有县级车管所实行。
新规2
不必再到车管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准驾车型为大中型客货车以及年龄满60周岁以上的驾驶证,每年都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其他驾驶证在6年有效期到期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该业务办理时,需要驾驶人先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然后将身体条件证明提交给车管所完成审验。驾驶人要到医疗机构和车管所两个地方才能完成一次年度审验。为了减少群众往返医院和车管所的次数,缩短审验的办理时间,交管局开发了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信息系统,各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使用该系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信息。驾驶人只需到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就可以完成所有驾驶证年度审验业务,不必再到车管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先期,在全省42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此项工作,其中市区18家,县24家,以后将陆续在更多医疗机构展开。
新规3
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每车可查询30次
目前,只有小型汽车的新车注册登记才能进行互联网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广大车主的迫切要求和期盼,省交管局对现有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加申请办理转移登记、转入业务的小型机动车网上自编自选号牌功能,并将每台车每天只允许查询三次调整为每台车每天可以查询三十次。大家只需登录辽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中的网上车管所选取即可,选号的流程和方式与新车选号是一样的。
新规4
开通网上查询机动车信息功能
可以通过网上车管所查询到机动车和驾驶人的一些简要信息和状态,还可以查询到机动车临界报废、临界检测,驾驶证临界审验、临界换证等公告信息。此功能可为群众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辨别机动车的真伪提供依据。
新规5
网上可预约考试
目前,各地群众申请驾驶资格考试,一般都要通过驾驶培训学校进行一段时间培训后,由驾校统一预约并组织到车管所进行考试。这种模式下,不免会出现有的驾校预约快、能够报上名的人数多,而有的却预约很慢、报上名的人数少,甚至出现加塞等不公平的现象。即使是个人报名,也经常出现报不上名或多次往返车管所才能报上名的情况。因此,统一开发了网上预约考试系统,群众在家中就可以预约科目一、二、三考试时间。
新规6
在社区设交通管理服务站
交管局在全省各地510家大型企事业单位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的基础上,将设立服务站范围进一步扩展,先后在全省776个大型社区设立了交通管理服务站,将于7月1日开始统一向社会提供服务。
新规7
部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权限下放
将所有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和县级车管所办理范围内的机动车的全部业务均下放到县级车管所办理,所有具有独立营房的交警中队均能够办理摩托车和农用车的相关业务,所有交警中队和部分派出所可代办摩托车和农用车业务。县乡交警部门还会利用流动服务车,登门为农民集中办理摩托车和农用车登记、检验及其驾驶证申领等业务。此外,各市区交警大队也可办理驾驶证的审验、补换证业务,驾驶人不必再到距离市区较远的车管所去办理了。
新规8
轻微事故快速处理
在沈阳试点的基础上,7月1日起,在大连、鞍山、抚顺、本溪实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年底前实现所有省辖市全部推行。A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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