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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建设10条(个)餐饮街(城),餐饮企业有条件享受税费优惠
南昌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关于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意见》出台。我市将重点扶持以赣菜为主的20家餐饮连锁龙头企业,着力打造建设10条(个)餐饮街(城)、社区餐饮集聚点100个,形成具有南昌地方特色赣菜品种1000个、核心菜品50个,全力打造江南美食名城。
打造1000个特色赣菜品种
《意见》明确,我市将坚持科学发展观,建好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发展品牌企业,创新特色菜品,提升餐饮文化,推动连锁经营,把南昌建设成为以赣鄱文化为底蕴、品牌企业为主导、餐饮街(区)为支撑、突出赣菜南昌风味、荟萃全国特色菜品之精华、并与建设区域商贸中心及物流中心相适应的江南美食名城。
至2012年,全市餐饮服务业经营收入达70亿元,“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5%,占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2%;重点扶持以赣菜为主的20家餐饮连锁龙头企业,其中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的达10家、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的3家、国家百强餐饮企业1家;着力打造建设10条(个)餐饮街(城)、社区餐饮集聚点100个;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增至20万,经培训获职业技能资格、资质证书的达80%;形成具有南昌地方特色的赣菜品种1000个、核心菜品50个。
鼓励组建大型餐饮企业集团
促进业态创新,鼓励社会各种经济成分的实体和个体经营户参与餐饮业的投资与发展,采取积极的扶持政策,促进餐饮业态的创新,推动各类早餐、快餐、地方小吃、社区餐饮、团体供膳、外卖送餐、主题餐厅、食街排挡、“农家乐”协调、有序发展,以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加强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国家级酒家酒店分等定级工作,开展名宴、名点、名菜认定和绿色餐饮、品牌餐饮企业的评定,逐步推行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认证和升级。
鼓励餐饮企业争创品牌,做大做强。引导餐饮企业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指导有条件的品牌餐饮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餐饮企业集团;积极鼓励餐饮企业参与新农村市场建设;引进市外知名餐饮企业,恢复“老字号”餐饮企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餐饮企业。
此外,还将努力构建餐饮业诚信经营体系,建立餐饮行业诚信机制,引导餐饮企业开展诚信经营;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禁止向经营者巧立名目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
创建南昌特色餐饮服务品牌
《意见》明确,要深入挖掘美食文化,加强餐饮与文艺、体育、旅游等行业的融合,通过开展美食文化节等交流活动,扩大赣菜辐射面和影响力,提高赣菜的国内外知名度,促进赣菜与绿色食品文化、旅游文化以及中华饮食文化、世界饮食文化的融合;重点创建南昌地方特色餐饮服务品牌,创新赣菜的代表性菜谱、菜肴及“南昌名菜”,以名菜彰显名店,名店弘扬名菜;努力提高餐饮业的科技含量和文化附加值,以适应大众对绿色、健康、环保菜品的追求。
餐饮企业可享受税费优惠
实行税费优惠。餐饮企业从事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对餐饮企业购置实际使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可在之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对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餐饮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同时,对餐饮企业使用水电气采取调整措施,并逐步实行餐饮业与工业企业使用水电气同价。此外,对餐饮街(城)、市级大型餐饮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将就近划出一定数量的停车位,帮助宾馆、饭店、酒楼等餐饮场所缓解停车难问题。(杨希 记者 王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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