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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闻网讯 昨天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出台了《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级统筹的意见》,决定从明年1月1日开始,在全省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医保设区市级统筹,让参保居民在本市看病实现“一卡通”。今后,南昌四县的参保居民到市区医院治病,就再不用理会那些烦人的转院手续了。
筹资标准
成年人每人每年缴220元
我省确定,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成年人每人每年22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设区市为26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50元。这分别较上年度提高3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设区市提高70元)和60元。
待遇水平
参保居民看“小病”也能报销
城镇居民医保门诊家庭补偿金额为成年人50元、未成年人15元,较去年分别提高21.5元和1.5元。
住院起付标准则降低。据悉,住院起付线分别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在原基础上分别降低50元、150元和250元。这意味着参保居民住院的报销门槛降低,看“小病”也能报销。
未成年人年度支付限额提至6万元
提高了报销比例和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一至三级医疗机构不同,报销比例分别为75%、65%和55%(实行260元筹资标准的统筹地区分别为80%、70%和6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成年人为3万元,未成年人为6万元,分别提高了1万元和3万元。
我省还统一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为恶性肿瘤、血友病等12种,并规定门诊特殊慢性病执行住院医疗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保障范围
孕检产检都按普通门诊报销
在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了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另外,市级统筹还保障了生育妇女孕期、产时及产后的基本医疗,将参保的生育妇女因生育需要进行早孕检查与建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等按普通门诊结算,住院分娩按住院结算。
新生儿出生后就视同参保
据悉,我省取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等待期制度。居民随时参保随时享受医保待遇,城镇居民自参保领取医疗保险卡次日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保,不设立等待期,但需在出生后1个月之内补办申报缴费手续。
实行设区市统筹后,设区市各县(区)实行“一卡通”,居民看病就医不再办理转诊转院和异地安置就医手续。也就是说,如果南昌四县的参保居民要到市区医院治病,就再不用理会那些烦人的转院手续了。
农民工可享职工、居民医保双待遇
对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等医疗费用报销问题,我省规定,农民工等原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在单位就业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按城镇职工医保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后,凭城镇职工医保费用结算单,结算单中其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由城镇居民医保按规定报销。
在基金管理方面,我省还建立了风险调剂金制度,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3%的比例提取风险调剂金,规模保持在基金总额的10%。(记者 练苏丹 实习生 曾苑 杨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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