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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南昌市事业单位招聘将放宽学历要求


发布时间: 2010-03-01  来源: 南昌新闻网-南昌日报

        南昌新闻网讯 昨日,记者从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昌今年将继续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要求市直各主管部门在3月31日前报送201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据悉,今年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范围为全市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10年9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应(历)届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人员。

目前,市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工作已完成。用人单位在编制范围内,根据设岗后单位空缺岗位及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人员数量,制定招聘计划。各用人单位在确定专业条件时,除对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少数岗位外,一般参照《江西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选择大类设定。

        学历(学位)条件将按五类设置: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及以上、专科及以上、中专及以上、高中及以上。据悉,此次招聘特别提出,不得在学历条件中加“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要求。年龄条件则分3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下三档设置。除有法规要求或高层次人才和特殊岗位外,一般岗位年龄应设置在35周岁以下。

        记者还了解到,本次招聘岗位不应设置歧视性条件。确属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性别有规定或限制的,可以按规定提出性别条件。为提高我市中小学男性教师比例,学校在编制用人计划时,可考虑采用同单位同岗位招聘人数分男女设定的方式。(记者练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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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徐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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